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2012-02-14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以下考生参加面试。

职位代码 姓 名 准考证号 最低分数线
0601494001 叶皓洁 494251071925 106.3
吕明蔚 494231220311 106.3
郭恒如 494233097627 106.3
李易雯 494231220307 106.3
马文倩 494237291930 106.3

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各占招考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2月22日下午1:30-4:30。

面试地点: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大会议室(上海普陀区云岭东路599弄18号汇银铭尊7楼718室)。

乘车路线:公交44路、766路到光复西路丹巴路站下车,步行3分钟;地铁2号线到威宁路站4号出口,步行15分钟。

联系电话:021-32526841、32500591。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请以上考生于2月17日(星期五)下午4:30分前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时未进行确认的,将视为放弃面试。如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未告知我办的情况下私自放弃面试,我办有权将相关情况上报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在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706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四张(应与报名照片同底,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3.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我办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为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分开始。面试考生需于当天下午1:00分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下午1:20分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5.我办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通过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电话通知所有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我办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实行等额考察。如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少于3人,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6.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

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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