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6年选调生面试及后续事宜的通知
2016-07-14来源:昆明市委组织部

现将昆明市2016选调生面试及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1.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等后续程序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考生。

2.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等后续程序的大学生村官考生。

(二)面试方法

昆明市2016选调生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

7月28日(星期四)

(四)面试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五)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昆明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2.考生面试当天的报到地点:云南警官学院科技楼附楼109室。

报到时间:面试考生须于上午7:00-7:20报到,7:3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7:30前未到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事前需熟悉面试地点,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昆明市2016年选调生考生面试须知》,自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考生面试结束当天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二、体检

(一)体检定于2016年7月29日,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体检组织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未经批准没有按时到场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昆明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三张、体检费(具体按实施体检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参加体检。

3.体检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自行携带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前不得随意离开。

4.体检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高脂食物和高度白酒。

5.体检前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6.体检前一晚20:00后禁食(可以少量饮水),检查当日晨禁食禁水,请空腹、憋尿。

7.要求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8.遇有怀孕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向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提出。

三、其他说明

在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期间,请考生保持所留通信工具畅通,如因考生的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附件:昆明市2016年选调生考生面试须知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16年7月13日

附件:

昆明市2016年选调生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昆明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场,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违反面试纪律,不得参加面试,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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