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每个招录职位体检对象要求体能测评合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相应比例确定,招录计划与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公安机关体检人选为18 人,森林公安机关体检人选为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考生于7月16日(周六)上午6:30前在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大院内(孝感市城站路141号)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省 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彩色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500.00元)由考生自理。
2、体检人员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清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人员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集合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并逐项如实填写。
4、体检人员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本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 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6、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公告及体检相关事宜由孝感市公安局和孝感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12-2289012(孝感市公安局)
0712-2117511(孝感市林业局)
孝感市公安局
孝感市林业局
2016年7月12日
附件:
1、孝感市2016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2、孝感市2016年度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bxg12333.gov.cn/hbwzweb/html/xwzx/web20301/503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