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及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等见附件1。面试前,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我局公布的面试比例的,我局将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并按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原则和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面试资格确认
(一)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6日16:00前将《面试确认函》(样本见附件2)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我局,并务必以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地址:xmciq_rsc@xmciq.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面试确认书”);传真号码:0592-5675739;确认电话:0592-5675972。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函》并未电话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2月16日16: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3)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我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按规定把该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2日(星期三)8:30-11:30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2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我局将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明细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
2.笔试准考证;
3. 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报考专业岗位有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与工作经历有关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或专业资格证书;
6.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背景底色系浅色,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将取消其考察资格,并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面试地点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附近公交站点:商检站。火车站乘公交车:43、102、842、958路等,厦门机场候机楼乘公交车:84路。
附近住宿(距本局约200米):金宝大酒店,联系电话:0592-6013888;金宝银楼,联系电话:0592-6015300;港务局招待所,联系电话:0592-5611953。若需预定房间,请直接与酒店联系。
(三)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国检大厦23楼),上午8:30前、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上午8:50前、下午13:2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个职位派1名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2.参加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备复查。
3.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考官组面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并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2.当天全部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2月24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填报考生面试成绩,并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xmciq.gov.cn)公布。
3.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生。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2.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
3.考生有特殊情况(如女生生理期的),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
4.体检考生需随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请自备体检费。
5.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1.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方式:
电话:0592-5675972、5675758;传真:0592-5675739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1908室
2.本次面试不收取面试费用,但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需由考生自行承担。
3.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函
3.放弃面试声明书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各职位按姓氏笔划排序)
报考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面试最低成绩 | 面试时间 |
0701852001 | 685242181516 | 冯泽钊 | 107.90 | 2月23日上午 |
685235561016 | 刘燕华 | |||
685237330522 | 林冬韵 | |||
685235073519 | 原丽 | |||
685235611409 | 黄勇泉 | |||
685251077415 | 潘梅竹 | |||
0701852002 | 685233220106 | 闫霞 | 104.00 | |
685233252719 | 张洁 | |||
685239730625 | 郑天从 | |||
685223029024 | 饶嘉宇 | |||
685252483119 | 阎青云 | |||
0501851001 | 859170781904 | 张东 | 100.30 | 2月23日下午 |
685141216419 | 李灿林 | |||
709131080408 | 周静 | |||
0701852003 | 685235622718 | 马剑 | 112.40 | |
685244285016 | 孔耀华 | |||
685232422019 | 张歌 | |||
685232371930 | 骆舜 | |||
685242090109 | 童昊 | |||
0701852004 | 685235055520 | 叶凌 | 108.50 | |
685235620909 | 余代发 | |||
685239393420 | 张超 | |||
685244285011 | 林文坚 | |||
685236123317 | 徐翔 | |||
0701852005 | 685215213912 | 丁一 | 100.30 | |
685262030105 | 何江强 | |||
685243272329 | 巫江 | |||
685251098404 | 洪青青 | |||
685237342501 | 廖俊 |
附件2:面试确认函
附件3:放弃面试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