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市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2016-07-12来源:喀什市政府网

根据地区党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喀什地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喀地人社明电【2016】83号)文件精神,继续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扶贫和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喀什市将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16年喀什市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65名。服务岗位主要为乡镇、街道及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水利、扶贫和社会保障基层一线岗位。

(二)招募对象

喀什市户籍(2013年至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2016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2016年7月5-10日)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点击网页左侧的“三支一扶报名系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请报名考生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在7月10日北京时间18:00前,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学位证》原件、MHK证书原件及1张寸照片原件(所有证件、一寸照片电子版)必须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二楼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考试并视为报名无效。

(三)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后期通知,广大考生须关注喀什市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

三、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35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市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生报考区内研究生,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七)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支教的考生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联系人:杨春燕 穆拉提

咨询电话:0998-2657562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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