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2012-02-08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安排,我局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将于2012年2月26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

1、请面试考生于2012年2月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hnchrsc@163.com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职位)面试”,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准考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联系电话。

2、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012年2月10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邮寄资格审查资料

1、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截止2012年2月10日 (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及本人提交)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人事处:

(1)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由基层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需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2、邮寄材料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证明材料已收到。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测绘大厦10楼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邮编:570203。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月25日9:0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截止当日17:00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2年2月26日(全天)。考生请于当日8:10前进入候考室,超过8:40尚未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测绘大厦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10层会议室。

(三)候考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测绘大厦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11层会议室。

(四)乘车路线:

1、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至市内民航宾馆,过街天桥至民航宾馆对面明珠广场站乘16路公交车到省干部培训中心站下车,向北直行300米至和邦路口右转50米即到。

2、海口火车站乘37路公交车到省干部培训中心站下车,向北直行300米至和邦路口右转50米即到。

3、海口火车东站乘11路公交车到省干部培训中心站下车,向北直行300米至和邦路口右转5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招录职位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该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于面试后的次日进行,如出现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情况,按照本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递补进行体检。由我局统一安排体检医院,费用考生自理。

体 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 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联系人:喻明月

联系电话:0898-65303827 65339731(传真)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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