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入围法制司一职位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的确认结果,按照 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经国家公务员局审核,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递补以下面试人选(名单附后),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提供材料并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递补考生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分数线
法制司一 0401001001 龙 新 151131052430 115.2
联系电话:010-63094443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