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2-02-07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2012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196139361526 周立博 196171301406 祝 涛

196134040709 李 晨 196137011029 黄常伟

196132352022 徐宗平 196147021002 姜丽萍

196132284022 龚莉红 196170880801 刘 静

196170261208 孙运波 196139604303 刘志先

196132433416 李 超 196137062426 李 敏

196170920521 田亚男 196135512310 徐 辰

196137052325 宋 伟 196132287103 关云志

196132362102 万寅娇 196137054501 刁大伟

196132432825 许丽丽 196171401704 郭丽娜

196141220810 李敬伟 196139671315 王 扬

196132280630 杨雅欣 196121371027 张世达

196139604225 张 波 196137031714 李庆娣

904147031130 张少寅 914139480503 邹 琳

二、面试确认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xzs­kl_2012@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一律为“某某某确认参加XX部局XXXX(职位代码后4位)职位面试”。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进行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编为100801。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24日

面试地点:石化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民族文化宫北)

五、报到时间及携带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2日上午9点至12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相关原件到总社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一号楼)322房间报到。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七、其它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报到并参加面试。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电话:010-66050305、66052905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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