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布。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考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各招考职位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低分数线及面试时间如下:
(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
招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成绩 | 面试时间 |
调控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吴晓林 | 165113016412 | 111.60 | 2月22日上午 |
张彤彤 | 165123007016 | |||
姚世强 | 165132285826 | |||
邹正 | 165139040921 | |||
杨明 | 165142054918 | |||
流通与科技发展司科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钱偲 | 165131060603 | 116.00 | 2月22日下午 |
刘祥东 | 165139341814 | |||
李思琦 | 165170161017 | |||
丁飞 | 165170271814 | |||
杨学昊 | 165170562026 | |||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刘瑶 | 165112052014 | 110.90 | 2月23日上午 |
郝红霞 | 165131060528 | |||
赵前宁 | 165131060529 | |||
李宝艳 | 165137052724 | |||
刘祎 | 165170940919 |
备注:以上人员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
招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成绩 | 面试时间 |
军粮供应服务中心规划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王向华 | 165112060706 | 108.20 | 2月23日下午 |
赵勇 | 165137022914 | |||
王建冬 | 165170461118 | |||
王鹏 | 165171091512 | |||
石雪花 | 165171402027 |
备注:以上人员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是运用有关专业知识,对给定的资料进行论述。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问题的综合思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理解分析能力。
时间:2012年2月21日14:00—16:00。
地点:国家粮食局1105室。
三、面试
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方式:结构化面试。
时间:2012年2月22日-23日。
面试地点:国家粮食局1105室。
侯考地点:国家粮食局1101室。
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8点50分前、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13点20分前到达候考地点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考生将由专人引导进入面试考场。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我局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体检费用自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五、资格复审
时间:2012年2月21日13:20—13:50。
地点:国家粮食局1105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4)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
(5)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3、待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4、考生系留学归国人员的,还应携带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者,将取消考生的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六、有关要求
1、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12年2月17日17:00时前与我局联系,确认是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确认方式为:以“考生姓名+参加(或不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为主题,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生身份、报考职位名称、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联系电话”为内容,向我局人事司电子邮箱(rsc@chinagrain.gov.cn)发送邮件。
2、考生主动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我局,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放弃声明需注明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同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传真至我局人事司(传真:010-63906178)。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首先确认参加考试又未在2月17日前提交放弃声明的,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考生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七、其它事项
1、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及其它由考生自理,请提前安排好行程。
2、国家粮食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木樨地桥东南角,地理位置见附件)。
乘车路线:乘地铁1号线在木樨地站下D口出站,乘1路、21路、32路、52路、65路、68路、78路、99路、114路、308路、320路、337路、695路、717路、728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东、木樨地西或木樨地北下车均可到达。
3、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登录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2)查询本人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
4、我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3906091。
附件:国家粮食局地理位置图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