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6-07-06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6年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7月13日-7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15日

上午8:10-12:00,下午15:10-18:00

地点: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科

地址:朔州市开发北延长路朔州人才大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起止时间、学历、所学专业、是否毕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是否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是否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证明须相关负责人签字),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于何处)。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具体请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办理)。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349—2288388。

4.资格复审后,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告。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6日

附件1:2016年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1122468322555227.html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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