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2016-07-06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所有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四、体检人员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报到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体检表第1页由考生本人填写(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在姓名栏只填写体检抽签号(不填姓名)。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交体检工作人员保管。

五、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六、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体检时衣着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女性考生建议不穿连衣裙、连裤袜。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