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招聘女子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6-07-05来源:连云港市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子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路面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者涉密事项工作。

二、招聘计划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女性,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无色盲、无明显瘢痕,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4125px以上;

5、退伍军人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8:30—11:00,

14:30--17:30时。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11房间(海州区郁州南路90号)。咨询电话:85296611。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同时携带2寸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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