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哪些原则?
2016-07-05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哪些原则?

答:坚持划片招生、按计划招生和依据考生志愿原则进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按计划招生:一是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高中招生数目大体相当原则,由市招生委员会确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数量。二是各个普通高中根据办学条件和学校属地初中毕业生数量,由市教育局下达该校的招生数量,各普通高中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收学生,否则不得建立学籍,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划片招生:一是指普通高中根据属地管理和财政供给渠道在当地县(区)招生。二是指考生只能报考在当地县(区)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市属屯溪一中面向屯溪区招生510人,面向徽州区、黟县招生各40人,面向黄山区、祁门县招生各20人。屯溪一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但在每个区县招生不得超过4人。由于历史原因,歙县中学面向徽州区招生15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含省示范高中)均面向本区县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特长生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今年全市的特长生可报考屯溪一中、屯溪二中、歙县二中体育特色班,屯溪二中音乐舞蹈特色班,屯溪二中、黟县中学美术特色班和屯溪二中、徽州一中传媒班。

依据考生志愿:指每位考生必须填报所在县(区)有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志愿或注明服从调剂志愿才具有被录取资格,否则不能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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