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2016遴选人员综合成绩
2016-07-05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

2016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第5号)

根据《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公开遴选工作目前已完成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

(一)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男)(岗位代码01)

排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x40%+经历业绩评价X20%+面试成绩x40%
1 0106 47.7 51 72.86 58.42
2 0102 43.3 19 76.15 51.58
3 0107 44.3 55 缺考 28.72

(二)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女)(岗位代码02)

排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x40%+经历业绩评价X20%+面试成绩x40%
1 0217 58 74 88.15 73.26
2 0206 62.9 71 72.57 68.39
3 0203 58 51 62.14 58.26

注: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7月7日下午17:30前向遴选机关提出查分申请。由遴选机关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结果告知。

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及面试三项加权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员如下:

(一)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男)(岗位代码01):李向东

(二)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女)(岗位代码02):杨灵芝

三、温馨提示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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