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办公厅2012年招考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2012-01-29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现将全国政协办公厅2012年招考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本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代码 职位最低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101913001 121 孙彤 913112062708
王千 913132042313
陈娟 913132431024
郭 彧 913133291229
杨培 913137050326
林卫荣 913139352215
李江锋 913141203325
姚明磊 913142055710
刘如岩 913170130118
张茜 913170262017
常力强 913170580214
许陈静 913170611217
李振 913170751509
朱飞 913170780506
翟涵 913171342028
101913002 121 刘韩 913123002712
刘洋 913132430912
刘勤学 913134012326
苏道远 913137011519
王庆涛 913137058919
张磊 913139011230
王富慧 913139460606
刘振恒 913143297525
谈震鸣 913170810527
单峥 913170841522
101913003 109 姚桂东 913132362726
李梦竹 913134012405
柳昱池 913139471425
曾伟 913170320101
段建忠 913171430624
101913004 108 宋英波 913113030825
陈礼松 913132279629
刘斌 913132286616
陈良伟 913136020409
郭振海 913141203601
101913005 121 孟俊玮 913133072908
周凌云 913136032524
窦永超 913137012017
李健 913139352110
李家宁 913139671502
101913006 117 王海峰 913136031027
赵雄 913150030624
徐旭东 913170221403
邓圣君 913170950112
刘丽 913171050619
101913007 120 房玉朋 913137050113
(最低分数线 2 名考生并列) 扈锋 913137050527
  彭宇 913170121129
  孙琛 913170290407
  杜君 913171261029
  房玉朋 913137050113
101913008 120 程嘉玺 913132042110
(本职位还须参加外语专业科目考试) 陈福军 913133067414
  王博韬 913137010318
  徐田波 913137012624
  赵涛 913141102004
101913009 123 宋宏梁 913121341604
刘彬 913122105924
杨程程 913132431921
刘大伟 913137091317
徐长顺 913139601311
101913010 109 高宇翔 913132286827
项靓 913133140820
郑飞 913137041420
徐高华 913137061004
李长鸿 913170120429
101913011 124 许尚 913137022302
菅志远 913144041205
胡海 913170780622
袁野 913171022626
刘贺岭 913171403826

请进入面试名单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在2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bc@cppcc.gov.cn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全国政协机关××××(职位代码后四位)职位面试”,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同时,请于2月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带照片)作为确认参加面试电子邮件的附件发至gbc@cppcc.gov.cn。

(三)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考0101913008职位的考生提供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与报考信息时间相符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全国政协人事局干部处,邮编100811。请在信封上注明“全国政协机关2012年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或退还。

三、体检、外语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间为2月21日—23日

(一)2月21日上午组织体检(为方便京外考生,在面试前组织全员体检,体检费用由全国政协机关承担),请于早7:30前带好身份证到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室报到(体检需空腹)。

(二)2月21日下午组织0101913008职位外语专业科目笔试和口试,请0101913008职位考生下午14:00前带好身份证到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室报到,考试将于14:30开始,开考前15分钟仍未到传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2月22、23日组织面试。请全部考生于22、23日早8:00前带齐要求材料到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室报到,面试将于9:00开始,开考前15分钟仍未到传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外语专业科目考试地点:全国政协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乘7、13、42、47、101、102、103、409、603、604、612、614、619、623、685路公交车白塔寺站下车)。

五、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等)原件。

(二)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带党员证明(组织部门盖章有效)。

(三)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六、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联系电话:010-66191510,66191525。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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