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相关情况说明(三)
2016-07-04来源: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第3节第4项规定“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遴选职位有特殊专业要求且急需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将市民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的开考比例定为不低于3:1。

开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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