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兴国县2016年中小学 入闱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6-07-01来源:兴国县人民政府

2016年我县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面试入闱考生名单已公布确定。根据《兴国县2016年中小学 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县中小学 入闱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5日—7月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兴国六中(将军公园往将军大道前进约800米)。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1份(在报考网页自行打印);

3.身份证;

4.毕业证(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凭就业《报到证》,或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由毕业院校出具如期毕业的书面证明,须写明学历层次、专业、是否师范类等内容);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并由资格复审现场“学历验证处”签字验证);

6.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需由资格复审现场“学历验证处”签字验证)或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今年已通过认定等待发放证书的,由申请认定的机构出具通过认定的书面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1;今年在兴国县通过认定的由县教育局提供名单,不需开具证明);

7.户口簿(或进入高校前的中学毕业证;夫妻一方是兴国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户口簿;夫妻或父母其中有一方是兴国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的,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和户口簿。报考农村小学编内教师、“定向预备教师”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

8.思想品德证明(样式见附件2,须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或毕业学校盖章出具);

9.已婚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生服务站出具并加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章);

10.在编正式教师服务期满5年的书面证明;

11.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片的彩色2寸近照2张。

将以上第2-10项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属证件的提交复印件、属证明的提交证明原件)。凡是未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的考生,须再提交一份亲笔书写“如果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证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承诺书(承诺书样本见附件3)。

报考“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岗位的考生,因现场报名时已交部分材料,资格复审时只需提供上述1-7项原件及由资格复审现场“学历验证处”签字验证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已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只需提供上述3-6项原件及由资格复审现场“学历验证处”签字验证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现场报名时所需证件是提交书面证明的,还需提交证件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每人缴交面试费100元(特岗考生免费),并领取《面试准考证》和《面试考生须知》。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编内中、小学教师及特岗教师入闱面试人员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详见省公告;“定向预备教师”入闱面试人员空额不予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2016年7月12日:编内小学(含编内和“定向预备教师”)各学科、特岗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各学科、研究生除体育外其他学科;

2016年7月13日:特岗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特岗初中各学科、研究生体育学科。

2.面试地点:兴国六中。

面试相关内容及要求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办法》。

四、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并严格遵照《面试考生须知》参加面试。

3.农村小学编内语文、数学、英语未录取的面试合格考生,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参加“定向预备教师”录取,不同意参加录取者须由本人提出放弃录取的书面申请。

4.所需证书只提供了书面证明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必须于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交证书原件到县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验审,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6.如有疑问请咨询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97-5315118)。

兴国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明(样本)

2.思想品德证明(样本)

3.考生承诺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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