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卯小学第二校区2016-2017学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016-06-29来源:瑞丽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城区义务教学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瑞办发〔2015〕20号《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城区小学推行联盟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等三个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小学段联盟制办学及城区教育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工作计划,为提前做好新学年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教育局招生工作及统筹安排,瑞丽市勐卯小学第二校区(民族小学)特做新学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勐卯小学第二校区(民族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州、市主管部门招生会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维护教育公平,努力构建和谐教育。严格按照招生入学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以“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三、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板所(校长)

副组长:姚丽珍

成员:喊过聂祖燕董丽萍洼喊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四、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1、招生人数:根据教育局统筹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秋季民族小学拟招一年级新生两个班,每班45人,共90人。

2、分班方式:平行随机编班。

3、招生范围:招收芒喊村、贺南毛村、热作所家属区、砖厂家属区生源及该片区外来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该片区学生可自愿选择勐卯小学第二校区或姐岗小学第一校区就读。

4、凡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校拒绝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我校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五、适龄儿童报名年龄规定:

辖区内本地户籍人员子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

辖区内外地户籍人员子女:2010年2月28日以前出生,含2月28日。

六、学生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1)户口簿;

2)出生证;

3)健康证:

4)免疫接种证;

5)幼儿园大班毕业证书或幼儿园证明

6)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暂住证或社区证明(两证提供任何一项),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经营许可证(三证提供任何一项)。

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6月21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同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向市教育局提交《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待方案审批。

3、7月9日8点30分至下午5点30分组织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向市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情况,公布报名成功儿童名单。为减轻勐卯小学、姐岗小学第一校区的压力,鼓励划定为勐卯小学、姐岗小学第一校区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在随机派位前自愿选择我校就读。

4、7月19日8点30分至5点30分,进行第二轮招生登记。招收勐卯小学、姐岗小学第一校区招生片区内在随机派位中落选的自愿报名我校的适龄儿童。

八、录取方式

1、7月9日第一批录取:辖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7月9日第二批录取:即不愿参加勐卯小学、姐岗小学第一校区招生片区随机派位的自愿选择我校的适龄儿童。若出现学位不足现象,则进行随机派位。

2、7月19日第三批录取:根据第一、二批录取后剩余学位,将在勐卯第一校区或姐岗第一校区随机派位落选自愿报名我校的适龄儿童进行随机派位。

3、录取名单公布:7月27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30日,公布平行随机编班情况,8月31日,新生报到注册。

九、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校长室:4141318副校长室:4141310

瑞丽市勐卯小学第二校区

瑞丽市民族小学

2016年6月28日

附件:2016民小一年级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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