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隆安县特岗 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6-06-28来源:隆安教育信息网

2016年特岗教师报名工作已结束,特岗 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和组织面试环节。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由2016年隆安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对象为网上报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

3.审查内容及提交材料

查验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持1张2寸标准彩照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下列顺序做封面目录后装订成册)到隆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查。

①特岗教师报名表一份;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教师资格证(往届本科毕业生必备);

⑤考生的考核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提交由所在村委或社区提供的现实表现鉴定)。

⑥普通话等级证(如有请提供);

上述②③④⑥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其他证明材料。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证明(原实习学校出具)等。

4.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16年6月28日—7月4日(双周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71-6528702

5.其他

①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②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凡未按规定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特此公告。

隆安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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