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2-01-12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单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3名。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州、县市区、乡镇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参选人员身份必须是在全州范围内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取得公务员身份满3年及以上;

3.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文秘、计算机、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

5.参选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讲党性、重品行、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热爱卫生监督工作;

6.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 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卫生局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将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需征求单位主管部门及单位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州卫生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卫生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卫生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州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卫生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二)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州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磊

联系电话:0691-2121890

监督电话:0691-2146719(州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

附件: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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