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2-01-12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乃至我国南方唯一以培养动物科技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省属普通公办院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2012年继续面向社会实行“学校组织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自主单独招生。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发挥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办学优势,推进探索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实施自主单独招生,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实现学生、学校和社会多赢,建立开放型、多元化的招生考试机制。

2.招生原则:实施五个坚持,即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已办理2012年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毕业生。

所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中职毕业生学习成绩达到中上水平。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科类 学费(元/年) 计划数 推荐免文化基础考试(笔试)计划(普高30名)
1 畜牧兽医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1.综合优秀生;
2.科技特长生;
3.校长推荐生(遴选20所中学推荐资格)。
2 水产养殖技术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3 动物防疫与检疫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4 动物医学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5 生物制药技术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6 兽药生产与营销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7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8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9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10 宠物医学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11 物流管理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13 园林技术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普通类(文理兼收) 4140 40
合计 560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2年1月15日—20日,第二阶段2012年2月1日—10日。

2.报名形式: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学院招生网http:// www.jsahvc.edu.cn 。

3.报名考试费:每生110元,其中报名费20元、文化基础考试费30元、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参加我院体育类和文艺类特长生测试的考生还需另缴纳测试费60元。第一阶段2012年1月20日前,第二阶段2月10日前,考生直接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时务必在回执备注栏注明考生所在学校、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核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开户行:泰州市建行斜桥支行

户 名: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3200 17626 000525 00589

注:特困生凭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并经学院核实,在参加考试时由学院退还报名考试费,正式入学时可减免或部分减免学费。

4.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两份(A4纸),考生报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自己保留,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连同报名汇款回执复印件一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姜波老师,联系电话0523-86158999。第一阶段报名的考生于2012年1月20日前寄出;第二阶段报名的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前寄出。

注:考生特别是附近考生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随时(工作日上班时间)来我院办理信息确认与报名手续。

5.填报志愿:普高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6.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2012年3月19日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留存联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考生带上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招办审核;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12年3月20日。

2.考试地点: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号)。

3.考试方法: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

(1)文化基础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共二门,均为笔试,考生可在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历史六科中任选两科,每科分值100分,语文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文化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2)综合素质测试

①学院聘请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100分;

②测试形式:通过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进行面试,专家集体评分。

4.考试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间 考试内容
3月20日 8:30-9:45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一
10:00-11:15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二(如选考语文,结束时间为11:30)
13:00-18:00 综合素质测试、体育类和文艺类特长生加试

六、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10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近三年获得由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

4.见义勇为获得县(区)级以上表彰者可免试入学。

5.近三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4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30分;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

7.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根据从事乡(镇)村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牧业企业经营管理、规模种植和养殖、农民经纪人工作的年限加5分/年,最高不超过25分,由从事相关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8.中职学生报考对口专业,录取时加5分。

9.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招生总计划内)10名,体育类特长生系指在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方面具有特长的考生。

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自主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测试通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加试通过的考生,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加30分、40分、50分和60分。具体测试内容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0.文艺类特长生:近三年获得由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

1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3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15分。

七、录取办法

(一)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单独划线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核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三)推荐免笔试入学录取办法(仅面向普通高中)

1.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类型、条件及流程

类型 入学条件 申请推荐免笔试入学流程
综合优秀生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以上荣誉者,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1B3C1合格。 登录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持《推荐免笔试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确认(3月19日当天)
科技特长生 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持有证书,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1B3C1合格。
校长推荐生 综合素质较强,在校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中等以上且特长突出,无纪律处分者,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1B3C1合格。 中学:中学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考生:登录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在原中学申请“校长推荐生”资格→经中学组织推荐、公示无异议→持《报名信息表》《推荐免笔试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确认(3月19日当天)

2.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录取要求

(1)综合优秀生与科技特长生,须持有《2012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申请表》(样表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2)校长推荐生,须持有《2012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和《2012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申请表》(表上须有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推荐意见并实名签字,以及学校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

(3)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申请推荐免笔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办理2012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站进行了网上报名。并要求3月19日当天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交验《2012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申请表》、推荐免笔试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确认,必须参加3月20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后,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四)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3月19日 考生到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
3月20日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体育类文艺类特长生加试。
3月30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并公示政策加分考生名单。
4月10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录取分数线。
4月12—16日 考生录取信息确认。
4月20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5月20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自主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考生应讲究诚信,珍惜机会,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自主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自主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必须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12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高考补报名:未参加2012年高考报名的往届考生和中职生,必须在1月16日前先到当地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然后再进行自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

3.自主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号——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教学C楼2楼)

邮政编码:225300

咨询电话:0523-86158999(兼传真) 86158666

学院网址:www.jsahvc.edu.cn

电子邮箱:jsmyzb@sina.com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86158999) 倪老师(电话:86158999) 夏老师(电话:86158666)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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