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高校在天津招生有哪些相关政策?
2016-06-26来源:

问:港澳高校在津招生有哪些相关政策?

答: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5所澳门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12所香港高校中,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本市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招生,其他10所香港高校实行单独招生。高考成绩公布后至7月7日前,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凡被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如考生未被10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两所香港高校均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提出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录取时,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在达到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参考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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