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2012-01-11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播音主持专业的培养特点和专业要求,特制订招生规程。

一、考试流程、内容、分值及要求

(一)一试(初试)

1.稿件播读(100分)

新闻稿件播读。

2.作品朗诵(100分)

限文学作品(自备),篇幅不宜过长(3分钟以内),并要求脱稿。(考生同时递交考官自备稿件的文字打印稿两份)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感悟能力和表现能力。两项共计2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二试,但分数不带入二试)。

(二)二试(复试)(终试)

1.即兴评论(100分)

当场抽取指定的话题资料(新闻事件、图片等),稍作准备,然后针对内容发表评论(面对摄像机,限时3分钟)。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言语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共计100分。

2.才艺展示(50分)

吹、拉、弹、唱、舞、书、画等任一特长展示。

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等。

3.言语交流(50分)

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对话。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言语组织、口头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三项共计200分。

说明:1.初试,考生10人一组由专人带入考场,按要求应试。复试为单独面试,考生按顺序由专人带进考场,按要求应试。应试结束,统一由专人带出考场。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成绩为考生专业面试最终成绩,专业名次以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题及评分细则由本专业提供,交由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制作并保管。

2.主监考教师在考试前15分钟到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若无法按时参加考试,须提前与考务人员协商调整,并服从考务人员的安排,无故缺席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题说明

1. 新闻稿件(较规范的新闻稿件,本专业题库提供)

2. 朗诵作品(自备,限文学作品,并递交文字稿2份)

3. 即兴评论(本专业题库提供)

4. 言语交流内容(针对考生具体情况,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

5.才艺展示道具等(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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