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2016-06-25来源:酒泉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市直各院校,各相关办学单位:

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我市2016年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范围及对象

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酒泉教育网http://www.jqjy.cn)精神,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网报,向我局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采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认定人员除外)。

二、测试通知单领取及缴费

参加酒泉市教育局2016年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需在6月30日至7月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十五楼)缴纳测试费用,领取测试通知单。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规定参加测试人员需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面试、试讲、说课)费用170元。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酒泉市教育局2016年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2016年7月2日,在玉门油田第一中学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领取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一人一场进行测试,参加测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测试考场,以准考证上各学科测试组序号先后顺序参加测试,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按弃权处理,不再另安排补测。

四、测试方式

酒泉市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说课、试讲等三种方式方法考核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根据测试人表现现场评议打分,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

所有报名参加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需在甘肃省教育厅颁布的酒泉市现行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材范围内,根据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任教学科,自行准备一课时教学内容,并在测试现场向测试专家评委提交纸质版教学教案一式三份,测试人员说课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试讲时间按照一课时教学内容准备。测试中,一律不为参加测试人员不提供任何电教设备。

1.面试: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掌握教育理论和教学原理的情况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可以从已经发表的论文、经验总结等方面进行考察。

2.说课:即阐述对某一章节(课时)教材内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陈述的主要内容有:某一章节(课时)内容在教材知识体系中的地位,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等。

3.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方法,使用普通话教学、提问,板书设计以及教学效果等。

五、测试结果

本次测试的结果将在测试结束后一星期内,在酒泉教育网(http://www.jqjy.cn/)向参加测试人员进行公布,本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将作为酒泉市2016年春季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材料之一,进行审核,未按规定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将按照相关规定不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六、相关要求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验申请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各自认定工作实际,扎实安排好各自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2612244

酒泉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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