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晋城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16-06-23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6年晋城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6年6月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 2016年6月29日

地点:晋城市体育场(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426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测评地点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四)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五)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联系电话:0356-6966870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1110621601773925.html

附件3: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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