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08年招考公务员公安类岗位体能测试的通知
2008-11-14来源:文山州人事局

文山州2008年招考录用公务员报考公安类岗位考生的面试、体检工作已全部结束,为做好体能测试工作,现就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体能测试时间:2008年11月16日(星期天)。

二、体能测试地点:文山州第一中学。

三、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前,请各位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确保充足的体力;

(二)注意体能测试工作人员提醒的相关事项。

四、相关规定

(一)全省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岗位的体能素质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根据《体能测试评分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打分,男女各四项测评项目,每项满分100分,在总分400分中取得24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达标。

(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体测,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体测,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公安类岗位的体能测试人员于2008年11月16日(星期天)下午14:30到文山州第一中学运动场集中。

(二)体能测试时请各位考生自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能测试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

(四)需进行体格复检的人员,待复检结果确定后,再进行体能测试,具体体能测试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文山州2008年招考公务员公安类岗位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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