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丽江市法检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2016年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法院的考生,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62603;
2、报考检察院的考生到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0888-5396060。
四、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云南省 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审核后一份交审核单位、一份个人留存)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岗位,如考生不能提供通过司法考试证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绩通知单替代。
其他资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未就业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服务基层“四个项目”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六、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由资格复审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参加,未按时到场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上资格复审合格章。盖了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八、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九、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请及时、认真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