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门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通知
2016-06-22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2016年度天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6月27日上午8:00天门市实验高中南校区(体育场)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在天门市实验高中南校区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考生8:00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天门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0728-5862062。

天门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1日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ianmen.gov.cn/gzhd/gsgg/201606/t20160622_361484.shtml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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