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简章
2016-06-21来源: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开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汴办〔2015〕5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市直13个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28名(公开遴选计划见附件1 )。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开封市市以下机关和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因获得省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以上学位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不得超过4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计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条件;

7、与所报工作单位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者任职试用期的;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办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8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4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每人交笔试考务费30元。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36小时内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kfrsks.com)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 6 日至7 月 8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证,考生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4、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遴选职位有特殊专业要求且急需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同时允许该核减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如出现有遴选机关报名人数不均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进行二次填报遴选职位。

(三)笔试、面试与实地调研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个别职位增加实地调研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入围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kfrsks.com)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报考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

3、实地调研测试。个别职位增加实地调研测试的,参加面试人选全部进入实地调研测试。实地调研测试满分为100分。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考试增加实地调研测试项目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40%,实地调研测试占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地调研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开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要求,进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写作能力、专业水平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实行量化打分,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满分为10分。

2、体检。根据实地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要求,根据遴选职位情况,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特殊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

参加遴选前一个月之内,以及遴选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四、遴选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已办理转任审批手续的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遴选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和职位表

附件2: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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