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2016-06-18来源: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16年,巴州计划招募12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全部安排在农村基层从事扶贫工作。

(二)招募对象

巴州户籍择业期内(2013年至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注: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2016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点击网页左侧的“三支一扶报名系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用人单位需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于7月11日之前填报完成招募岗位。

(二)资格审核及确认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1份、《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2份(南疆人才网http://www.njrc365.com/下载打印)并在7月18日前,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本人照片、汉语水平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影像到所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到证原件需上交各县市人社局代为保管,待考试结束、资格审核通过后退还考生。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库尔勒市现场确认地点:库尔勒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2168520

和静县现场确认地点:和静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5027644

和硕县现场确认地点:和硕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5626803

博湖县现场确认地点:博湖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6622161

焉耆县现场确认地点:焉耆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6028203、0996-6022952

尉犁县现场确认地点:尉犁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4026112

轮台县现场确认地点:轮台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4682368

且末县现场确认地点:且末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7929385

若羌县现场确认地点:若羌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7105096

(四) 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及巴州州情。

2、考试语种:全部考生使用汉语答题,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答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另外低保家庭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计加分。

3、考试时间:2016年7月24 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12: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笔试成绩将于7月 28日北京时间18:00之前通过巴州人社局网站、南疆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二) 低保户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及培训

(一)体检

8月2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到库尔勒进行体检,本次体检由州上统一组织,在培训前集中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

8月23日,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巴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和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关业务知识等。

(三)派遣上岗

8月29日至 31日,各县市人社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用人单位发放500元/月生活补贴。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州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商业保险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七)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八)从2016年起,自治州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所需经费从三支一扶专项经费中解决。

(九)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招募职位由招考县市人社局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0996)2035607

联系人:邵泽轩、张露露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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