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16-06-17来源:天津科技大学网

各位新生: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预计6月上中旬发放;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将于6月中上旬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底至七月初教育部录取检查后统一发放。现就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入学前准备:

一、档案寄送(我校档案由所在学院管理,硕士研究生档案请转至相关录取学院,见下;博士生档案请转至研究生院,具体地址以调档函为准):

1.化工与材料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造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学院,邮编300457。

2. 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收发室收转******学院,邮编300222,同时务必备注“研究生新生档案”。

三、党员、团员办理组织关系的要求:

1.党员新生(不含须预科一年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计划考生),属外省市者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写至天津科技大学******学院;属本市者到所在区、县、局或相当于正局级的高校和事业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写至天津科技大学******学院。

注:有效期务必开至2016年9月30日,以免影响入学报到时相关手续办理。

2.团员新生(不含须预科一年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计划考生)须持团员证办理关系转移,无团员证者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关系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团委,并注明团费交至何年、何月。

3.须预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新生预科学校为北京邮电大学,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员须转组织关系,预备党员因涉及转正的,除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外还应携带党员档案材料。北京市属单位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基层单位党委开出,台头写“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市和中央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经过(区、县、市)委组织部、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门开出,台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写“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请在入学后统一交班级党支部书记,迎新期间不收取。团员需在原单位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即在团员证上盖转出章。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在职学生不转人事档案及户口,非在职学生人事档案及户口按照“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要求办理。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不接收学生人事档案及户口。

四、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请咨询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者开具【村---乡(镇)】或【居委会---街道】二级困难证明(盖民政部门公章),经“绿色通道”入学后再集中组织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五、户口办理: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自愿办理,且研究生在读期间仅此一次户口迁移的机会,后续不再办理。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天津籍除蓟县、宝坻、武清、宁河、静海五区生源可迁户口外,其余区县生源不迁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准确,至少到市一级。迁出地址必须详细准确。迁移证右上角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迁移证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必须一致)。准备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一份以备用。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迁移地址:

① 化工与材料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造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接收地点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

② 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接收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

六、报到地点及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其他注意事项将与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通知。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及就业处

二O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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