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领取2016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06-17来源: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崇川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见崇川教育网《关于公布2016年崇川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二、领取时间

2016年6月23日—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方式

社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南通大学、南通高师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由学院凭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组织领取。

四、领取地点

崇川区自考服务处(南通市段家坝路91号),联系电话:85100744。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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