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1-12-31来源: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文件精神,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市2011年计划选聘93名高校毕业生到所辖各市(县)区村(社区)任职。现就考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名选聘;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或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态度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锡山、惠山、滨湖、南长、北塘、新区选聘“生源地”为无锡市(含江阴、宜兴)的毕业生,江阴选聘“生源地”为江阴市的毕业生;

2、“985工程”高校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六)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经组织推荐的。

二、选聘岗位

(一)选聘岗位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选聘数量

江阴市:20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6名);

锡山区:17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5名);

惠山区:15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4名);

滨湖区:30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9名);

南长区: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北塘区: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新区: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长春、西安、武汉、成都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4月6日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4月6日9∶00-4月19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4月6日9∶00-4月19日16∶00。

(二)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非中共党员的须填写大学期间任学生干部及获奖情况),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市选聘办在网上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填报无锡的考生必须选报无锡市所辖的一个市(县)或区作为本人选聘意向,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1年5月3日-5月7日。

五、考试与选聘

(一)笔试

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5月8日9∶00-11∶30。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根据各市(县)区选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考察前,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等。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会同各市(县)区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量化积分考察的形式(考察积分办法附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无锡市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0%及考察积分三项加总,形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无锡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五)录用和选聘

考试、体检合格的,报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工作期间,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其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六、本简章由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20838、0510-81820839。

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

2011年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考察积分办法

根据《无锡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察积分工作总的要求

考察积分以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主要依据,对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层次、毕业院校等事项进行考察审核,并将考察结果通过积分的方式予以量化,作为选聘的重要依据。

考察积分工作在市选聘办统一指导下集中进行。

二、考察积分的依据

以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作为积分的唯一依据,资格复审日以后补交的材料一律无效。

三、考察积分的内容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积5分。

2、学校类型:985工程院校积2分;除985工程院校以外的211工程院校积1分。

3、学历层次:硕士研究生积3分。

四、考察积分的使用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察积分=综合成绩”的方法,得出考生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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