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6-06-14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州委党校文秘岗1名,会计岗1名,宣传信息岗1名,共3名。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各县市区、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公务员。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公开遴选人员仅限于科员。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乡镇(农场)报考公务员必须满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和知识水平。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文秘岗要熟悉文秘工作业务,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

2.会计岗要熟悉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会计资格证。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优先录用。

3.宣传信息岗要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的应用和维护,有一定的网页制作和网络管理能力,计算机专业优先录用。

四、公开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实地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西双版纳党建网》、《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等网站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可从《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西双版纳党建网》下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州委党校现场报名,每个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遴选。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景洪市景亮路28号(州委党校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2211521。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成绩公布在《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西双版纳党建网》。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委党校组织实施。州委党校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遴选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公开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办理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后,在《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西双版纳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六、组织实施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按照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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