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2016-06-14来源:苏州科技大学

一、报到时间:

9月10日 (星期六 )8:00-16:30。

请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和报到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我校不提前接待报到事宜。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前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所在学院 报到地点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数理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石湖校区(苏州市科锐路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三、报到需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

3. 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 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1份。

四、缴费及(新生)学业奖学金:

项目 标准 备注
学费 8000元/生·年 全体研究生
住宿费 1200元/生·年(按实际入住楼宇收费,不超过此标准) 校内住宿的研究生缴纳
医保费 100元/生·年(如有变更以苏州社保中心公告为准) 非定向研究生缴纳

学校为新生统一制作了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参考学校与银行提供的使用说明,

在8月20日之前 将应交费用存入此卡,未缴纳应交费用的新生将影响学籍注册。

新生入校第一年将按一志愿考生每生10000元、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每生8000元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1. 届时我校在火车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2. 生活用品(含床上用品)自备。

3. 应届生的档案应于8月1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4. 正式录取新生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介绍信填写要求如下:⑴凡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全脱产的学生党员均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定向研究生不转组织关系)。预备期满转正时间在入校报到前的,必须由原所在党组织转正后再将组织关系迁入学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下文简称介绍信)是转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⑵介绍信的书写基本要求。苏州大市范围内:①介绍信抬头写“苏州科技大学党委”,去向写“***学院党委”(适用于建筑、环境和土木学院);②介绍信抬头写“苏州科技大学党委”,去向写“研究生党工委”(适用于电子、商、人文、公管、数理、化生材、传媒、音乐和机械学院)。苏州大市外:①介绍信抬头写 “苏州市委组织部”,去向写“苏州科技大学***学院党委”(适用于建筑、环境和土木学院);②介绍信抬头写 “苏州市委组织部”,去向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党工委”(适用于电子、商、人文、公管、数理、化生材、传媒、音乐和机械学院)。介绍信落款时间:应届生为毕业离校当天,往届生为6月20日以后(注明有效期必须为90天)。党费交至日期和介绍信落款日期都必须填写为当年度,介绍信的落款章必须由全国范围内有权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加盖;⑶介绍信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如有错误,需回原党组织申请校正,党员本人不得随意涂改;⑷党员本人应在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将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不可以邮寄)。无论是市内还是市外转入我校者,都不需要本人去苏州市委组织部办理;⑸介绍信交至学校后一个月内,党员本人应及时和研究生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确认本人组织关系是否转接落实,并咨询介绍信回执回复情况。

如果您是团员,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团委。入学当天将相关材料交给所在学院,由学院办理后续事宜。

5. 江苏省教育厅规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务必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9月30日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毕业前在校户口不得随意迁出。苏州大市籍的新生入学时一律不迁移户口(本校应届生升研究生,在校户口统一办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要注意迁入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备注栏请注明身高、血型等内容。《户口迁移证》涂改无效。

6. 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作为新生入学时必备材料之一,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sts.edu.cn/2013/quickmenu/download/guanli/xs/2014-05-30/1044.html)下载。请务必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的填写(一式一份),此表需由新生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核实盖章(三选其一即可)。

7. 新生中如果有家庭经济困难,即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sts.edu.cn/2013/quickmenu/gzzd/xs/2015-05-18/1462.html)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如实填写。该表须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并于开学报到时一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均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家庭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家庭低保证明、父母特困职工证明或孤儿身份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所在地受灾证明等。

8. 新生正式入学前,请提前熟悉研究生手册(新生以2016版为准),了解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下载地址:http://yjsc.usts.edu.cn/2013/quickmenu/gzzd。入学3个月后请登录<http://xjxl.chsi.com.cn/>网址查询并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如果网上查不到自己的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研究生部培养科联系(0512—69379082)。

9.随录取通知发放的工行卡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发放奖助学金,请在读研期间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请立即到工行挂失,联系研究生部招生与研究生管理科(0512-69379085)。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校园一卡通是师生在校内消费和身份识别的载体,使用校园一卡通可在食堂、超市、文印中心、浴室、开水房、洗衣房等场所消费,也可完成借书、存包、宿舍门禁等身份功能,具体使用说明,请登录http://card2.usts.edu.cn/homeLogin.action查询。

10.有关入学报到、课程安排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另:录取通知、银行卡、一卡通等已经于5月31日用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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