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委托,公开招聘个人金融业务助理(含大堂经理)30名(工作地点:南通市区20名,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海安县、如皋市各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
4、2011年12月之前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业绩优秀,符合交行正式工招聘条件者,以后可优先参加交行的社会招聘)。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患病史;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采用业务外包形式,由我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交通银行南通分行从事个人金融业务的营销拓展工作,交通银行南通分行负责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请在2012年1月1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个人简历,提供1寸近照一张,并在材料首页注明应聘职位。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四、录用办法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
邮编:226001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835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