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6-06-12来源:德州市司法局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依据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德州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报名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流程

1.有关报名政策

报名人员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完成学业、毕业证书已在办理中的可以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在山东省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

德州市不受理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试的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应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

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无效,并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上传电子照片

上传电子照片的截止时间为7月5日。

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及时进行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还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中的信息应清晰完整。

4.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交费的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报名人员应当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交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60元。网上交费成功,报名方有效。

山东财政非税平台支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24小时网上交费服务。网上交费银行有5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其中:中国建设银行不支持信用卡交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网上交纳考试费成功后,系统将于第3天自动生成“山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发票的报名人员,可持该电子票据,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德州市司法局换取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交纳报名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或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9日至9月23日。

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的,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相应期限内,到德州市司法局进行现场办理。

二、考试

考试内容、方式、科目及试题参考答案异议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至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至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至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至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纪律和要求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16年德州考区将采取多项防范替考和作弊的措施,对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请应试人员予以配合。

1.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进入考场必须同时出具准考证和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

2.应试人员应当熟知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参考、公平文明的考试环境。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德州市司法局对考试违纪违法人员及处理结果按年度建立档案。违纪违法处理情况,将通报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单位,抄送有关部门。

4、为有效预防替考和防作弊,一是今年我市将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考生应当提前三十分钟到达考场;二是实行“裸考”。免费为考生提供应试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禁止考生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的本年度资格申请期限截止前,由本人向德州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申请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其他

(一)符合报名条件、在德州市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德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及所属考试机构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辅导。

(三)咨询服务

具体报名事项,应试人员可咨询德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市行政中心D区417室

咨询电话:0534-2325528

乘车路线:乘5路、6路、18路、101路、105路、106路在“行政中心”或“会展中心”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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