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到定向单位工作的需满服务年限或符合转任的相关规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6日以后出生)、要求男性;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中共常德市石门县纪委/石门县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