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定州市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6-06-07来源:定州市人民政府

现将定州市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14日早7:00前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石家庄火车站东广场集合。统一分组后前往体检医院,无故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考生需自带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照收费标准收取。

4、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同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体检考生必须服从管理,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2—2320227,0312—25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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