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对外籍人士本科生招生简章
2011-12-23来源:北京电影学院招生考试网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2年我院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攻读本科生的专业及方向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向及学费

序号 系别 专业 方 向 专 业代 码 学制(年) 学费(元/年) 备注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50414 4 43000 被录取者将获得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助学金5000元(从学费中抵减)
2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50414 4 43000 同上
3 导演系 导演 剪辑方向 50413 4 51000 同上
4 表演学院 表演 表演创作方向 50412 4 51000 同上
5 表演 表演教育方向
6 摄影系 摄影 电影制作方向 A类 50416 4 51000 同上
7 录音系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50417 4 51000 同上
8 录音艺术 音乐制作方向 50417 4 51000 同上
9 录音艺术 声音特效方向 50417 4 51000 同上
10 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方向 50417 4 51000 同上
11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50415 4 51000 同上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特技设计方向 50415 4 51000 同上
1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 50415 4 51000 同上
1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方向 50415 4 51000 同上
15 导演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50415 4 51000 同上
16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110302 4 43000 同上
17 公共事业管理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110302 4 43000 同上
18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方向 50416 4 51000 同上
19 摄影 商业摄影方向 50416 4 51000 同上
20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方向 50418 4 51000 同上
21 动画 动画艺术方向 50418 4 51000 同上
22 动画 电脑动画方向 50418 4 51000 同上
23 动画 游戏设计方向 50418 4 51000 同上
说明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食宿费 、医药费、保险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费、作业费、观摩费自理。

二、报考要求和条件

1.考生必须是持外籍护照并有合法入境签证人士,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根据教外字〔2009〕83号文件,自2010年起,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必须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中国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需要在本国服兵役的外籍人士,必须在服兵役结束后方可报考。由于我院专业教学的特殊性,入学后要求服兵役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报名

1.报名须知:

2012年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外籍考生均采取现场面报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方向。

请考生报名前首先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http://www.bfa.edu.cn/,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本科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报名说明,然后下载填写《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请使用电脑输入填写个人信息,手写字体难于辨认将导致报名表无效;报名时请提交书面的申请表一式三份,每份申请表上都必须贴有本人同底照片并署有本人签名;另请将申请表和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的电子版(20KB以内)发至E-mail:ao.is@bfa.edu.cn。不符合报名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在网上发布之日起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4.应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1)贴有本人同底照片的《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另两份可以是复印件),并请在所提交的每份申请表最后签署本人名字,否则报名无效;

(2)经过公证后的高中学历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复印件,并请在赴京考试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其现就读学校出具学习证明原件,于正式录取前补交经过公证的学历证书、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所交材料均要求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3)护照首页复印件;

(4)照片:近期与申请表上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并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5)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800元(含初试费),复试费80元和三试费80元(复试费及三试费请在报考院系缴纳)。同时报考两个本科专业的考生,应分别准备两套相同的报考材料,并交同等数额报考费两份;

(6)考生可自己决定是否提供自己的作品(如果选择提供请必须制作成光盘)。

(7)老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证书,新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证书(以上证件出示原件,递交复印件)。

考生的上述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遗失不再补办。如同时兼报其他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按以上各步骤,参加兼报方向的报名及材料提交。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考生在各自所报考专业初试时间的前一天下午到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H座106领取准考证。(例如,戏剧影视文学的初试时间为2月12日上午,准考证领取时间即为前一天2月11日下午。)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及指定的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由于学校教室有限,考生只能在考前一天下午才能了解所在考场,敬请谅解!)

五、关于“兼报”问题:

1.报考录音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同时兼报两个方向(由于电影录音、声音特效两方向考试科目相同,视为一个报考方向。例:考生报考了电影录音方向,那么就同时具有了声音特效方向的身份。考生只需参加电影录音方向的考试,成绩共用。在此基础上,考生还可以再兼报该专业的另外一个方向。)

2.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3.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兼报。

4.报考美术系各专业方向的学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5.报考动画专业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6. 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同时兼报电影剧作方向的考生,初试时按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的考号参加考试,成绩共用。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将兼报的电影剧作方向的考号同时填上即可。

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最多报考三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这三个专业方向的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六、考试说明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护照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录音专业电影录音、声音特效方向的考生,初、复试只参加一场考试且成绩公用。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动画专业方向间兼报的考生,专业考试不分方向只须参加一场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的考号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例如:考生报考漫画、电脑动画方向,应按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脑漫画方向考号同时填上即可。)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3、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的“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4、考场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3.凡被通知参加复试的各专业考生,均在指定的时间到各系、学院办理复试手续,复试、三试均由各系通知,请考生及时与系里联系,切勿漏考。

4. 所有笔试科目均用中文答题,除了答题笔和准考证件外不得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比如电子辞典等。

5. 外籍考生专业课考试通过后,无需再参加文化课的考试。

6. 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要分别注意两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如果考试时间发生冲突,一定要提前联系系里进行调整,如无法调整只能放弃其中一个专业的考试。

7.考生专业考试通过后,请到国际交流学院确认自己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

八、录取及毕业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成绩、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体检情况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择优录取。2012年6月底至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报名时材料不齐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报考材料补齐,否则不予录取。

 3.留学生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HSK汉语水平8级证书,即可获得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它

1.留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留学生入学后可免修政治课。大学生修养、英语课不作为必修课要求,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体育课、大学语文为公共必修课。免修课程学分,可选修其它课程补上。

3.学费以现金方式缴纳人民币。在每新学年开学两周内按学年一次付清,特殊情况,必须由学院特批,并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的预付金,缓交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开学两周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4.留学生入学后,如中途退学,所交学费不再退还。

5.留学生入学后均要按中国教育部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每学年600元人民币。

6、学院为二年级以上留学生提供“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出勤,成绩等综合表现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详情可在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7.来院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可享受我院在校留学生的优惠待遇, 详情请咨询010-82045798。

十、联系信息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086-10-82045433/0086-10-82283315 传真:0086-10-82043731

北京电影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电子邮件:ao.is@bfa.edu.cn

到达北京电影学院的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304、323(快)、392、490、498、562、604、617、658、671、69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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