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2016-06-06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社会监督机制,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有关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新闻媒体、高等院校等行业工作,并具备选聘条件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包括退休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热心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秉公办事,并掌握一定的社会保险基本知识;

(二)原则上年龄应在20至65周岁之间,具有本市户籍,且身体健康,具备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保险监督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在选聘范围内的行业或单位从事会计、审计、医疗、药品、法律、新闻、社会保险等工作之一,具备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高等院校从事社会保障理论教学或研究的人员。

(四)未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没有其他不适合担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等进行监督,举报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查办社会保险基金违法案件;

(四)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性质

(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抽调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检查等工作的,将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发放劳务费;

(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对发现的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将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给予现金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三)报名方式:填报《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xasbjd@163.com;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邮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社局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邮编710002;

(四)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应聘人员条件,从中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将向其颁发全市统一印制的《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证》和聘书。

(五)报名咨询电话029-86786456

附件: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社会监督机制,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有关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新闻媒体、高等院校等行业工作,并具备选聘条件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包括退休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热心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秉公办事,并掌握一定的社会保险基本知识;

(二)原则上年龄应在20至65周岁之间,具有本市户籍,且身体健康,具备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保险监督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在选聘范围内的行业或单位从事会计、审计、医疗、药品、法律、新闻、社会保险等工作之一,具备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高等院校从事社会保障理论教学或研究的人员。

(四)未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没有其他不适合担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等进行监督,举报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查办社会保险基金违法案件;

(四)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性质

(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抽调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检查等工作的,将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发放劳务费;

(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对发现的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将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给予现金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三)报名方式:填报《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xasbjd@163.com;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邮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社局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邮编710002;

(四)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应聘人员条件,从中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将向其颁发全市统一印制的《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证》和聘书。

(五)报名咨询电话029-86786456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

附件: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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