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州市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2016-06-06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并暂交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考生体检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找人代检,不得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同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体检的整个过程都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地点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

五、请体检考生事先认真查阅浙江省 录用系统首页(http://gwy.zjhrss.gov.cn)“招考政策”专栏中的相应体检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熟悉有关事宜。体检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均应到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对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含饮料)8—12小时。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暂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缓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果。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体检考生必须遵守体检纪律,听从指挥。如发现有违反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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