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6-06-06来源:河北农业大学

各位2016级研究生新同学:

欢迎你到河北农业大学攻读研究生!现将我校2016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

2016年9月7日(周三)一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向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报到地点

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第一餐厅楼前广场。

三、须携带的证件及用品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缴费凭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对于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其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其学历信息(含姓名、毕业证书编号等)在国家规定的官方网站查询不到的同学,须提供学历认证书面报告。

3、本人户口迁移证。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

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时携带户口迁移证报到。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

户口在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须办理户口迁移。

提示各位同学,在读研期间学校不变更户口内容,也不办理户口迁移。户口未迁入学校,如发生身份证丢失等情况,会给本人购买火车票、参加考试等活动带来极大的麻烦,为此,在户口是否迁入的问题上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4、 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同学由原本科学院开具介绍信,统一转到研究生学院党委;保定市内同学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其他同学的党组织关系,须经县(市)级以上单位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接收党组织填写“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5、人事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同学,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必须于7月15日前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事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6. 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7、工资关系转移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须将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后,方可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其他人员不须办理。

四、住宿安排

我校统一为研究生安排住宿,被褥、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自理。不须安排住宿的同学请务必于2016年7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xiaojingke@hebau.edu.cn 。邮件中请注明姓名、性别、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发邮件声明不需安排宿舍的,不再安排住宿,在开学报到后将退还住宿费。未声明不需安排宿舍的,将统一安排宿舍,开学后不能办理退宿手续,不再退住宿费。

开学前可通过登陆研究生主页创新管理平台查询宿舍详细信息。登录号为学号,初始密码:123。

五、收费标准

学费缴纳根据类型确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a每年缴费 8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每年缴费 7000元

博士研究生: 每年缴费 10000元

2016级新生暂按800元/年的标准缴纳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所安排宿舍的实际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新生的缴费方式按《河北农业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缴费通知单》执行,于报到前到河北省内建设银行缴费并索取票据。研究生学院不负责代收代缴学费。

六、在学期间待遇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关注微信平台:农大研究生资讯平台(微信号:guauhweixin)

户口、学籍、学费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494(学工办崔老师)

党团关系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021(团委张老师)

宿舍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785(团委柯老师)

请假事宜请咨询:7521303(研招办刘老师)

由保定火车站乘坐16路公交车或由客运中心站乘坐36路公交车农大西校区站下车即可到达。或由保定东站乘坐K1路公交车到火车站下,再转乘16路公交车到农大西校区站下车即可到达。

祝同学们一路顺风!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71001

电话(传真):0312-7521303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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