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5日(星期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报考荆州市直部门、单位,市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的考生:上午9点到下午1点;
报考县(市、区)直部门及乡镇机关的考生:下午1点30分到下午5点30分。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地点: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乘车路线:乘公交车24路、12路、19路在市政府站下车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于网上报名前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未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录。
( 三)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 四)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招录机关根据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与考生联系,若考生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则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记录并签字后,依次递补考生。招录机关会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与考生取得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则发短信给考生,要求其在24小时内回复,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仍无回应,则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情况经过记录并签字后,依次递补考生。
联系电话
荆州市委组织部0716-8468193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6-8278481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公务员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荆州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bjz12333.com/hbwzweb/html/xwzx/web20311/895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