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2016-06-03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因“创文”、“创卫”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现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40人,现公告如下:

一、入职岗位:

1、勤务类交通协管员37人(协助开展各项勤务工作,工作岗位安排在太和中队、机动中队);

2、文职类交通协管员3人(协助开展交通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勤务类交通协管员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男性,户籍地为广东省清远市。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懂计算机操作,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

4、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身体匀称,五官端正,体检健康。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公安机关解聘过的情况。

6、报名者如是清新区在职辅警的,从事辅警工作须年满3年以上。

(二)文职类交通协管员招聘条件:

1、除符合招聘条件(一)勤务类交通协管员的招聘条件外,还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2、热爱交通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工资福利待遇

1、福利待遇按公安辅警标准安排,月收入约2200元,另加七大节日奖金、年终补贴,享受“五险一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2、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

2、报名地点: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中队,联系电话:0763—5826855或5810861,联系人:赵小姐、何小姐、钟先生。

3、报名时应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免冠彩色大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有特殊技能者提供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工作:报名文职类交通协管员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7、体检工作: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1、由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根据应聘者资格审查情况,参加面试、笔试以及体检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择优聘用。

2、应聘者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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