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宗委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6-06-02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6日(星期一)9时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6号省民宗委人事处827房间

乘车路线:公交车至东一路洪山路口车站下;地铁2号线或4号线洪山广场站下,步行1公里至省民宗委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于报名前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同意其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未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录。

三、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等。

其他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87231511,13720296668

湖北省民宗委

2016年6月1日

附件:省民宗委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bsrsksy.cn/node/1272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招录单位(盖章):省民宗委
招录机关 招录职位 职位代码 招录计划 姓名 准考证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折算分 笔试排名 工作单位 备注
省民宗委 办公室科员 2001085001 1 钟超俊 102421209730 71.2 64     33.98 1 待业  
省民宗委 办公室科员 2001085001 1 骆自勤 102424004125 60.8 75     33.595 2 武汉市武昌区地税局  
省民宗委 办公室科员 2001085001 1 张 程 102425500110 64 57     30.425 3 咸安区农行南山支行  
备注: 1、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 2、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 3、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 4、遴选选调生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3(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上述组织专业科考试的计算公式折算出笔试折算分) 5、其他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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