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漳州市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通知(党群系统)
2016-06-02来源: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

请漳州市党群系统2016年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及时与招录机关即县(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市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同放弃。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做到:

1.填写《漳州市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从附件链接中下载,用A4纸打印),审核表中内容应真实完整,个人简历一栏要从高中一直填写到至今。

2.携带材料:

(1)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贴在审核表上);

(2)《漳州市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

(4)户口本,户口本应复印地址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书(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及其学信网查询认证材料;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件(如学位证书及其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双学位”及“双专业”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认证材料,“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士兵退役证等);

以上材料(3)至(6)原件和复印件各准备一套,复印件上的文字、盖章部分要清晰,每张复印件上都要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7)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本人须携带学校盖章的应届生就业推荐表,并书面承诺:“若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或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则取消本人报考资格”。

(8)考生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福建省 录用网上下载、填写《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 的证明》(福建省 录用网首页→考录动态→打开“关于我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说明”下载,用A4纸打印),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证明最迟于体检时提交。

审核结束后,考生将审核表及相关复印件留审核机关,原件取回。

招录机关 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 联系方式
龙海市 潘勇彬0596-6558835 漳浦县 黄世哲0596-3221158
云霄县 陈文级0596-8529129 诏安县 沈燕慧0596-6090710
东山县 林建英0596-5835469 平和县 方瑞艺0596-5218029
南靖县 柯海燕0596-6035092 法院 张志凌0596-2175169, 2175320,2175282
检察院 吴燕华0596-2567232    

漳州市委组织部党群科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漳州市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2、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zzhr.com/opnews.asp?id=8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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