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唐山市下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2016-06-01来源: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做好2016年度下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度下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定于2016年7月7日至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场次见考试场次安排表(附件1),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自行选择参考场次。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地址:唐山市丰南区国丰大街111号,公交路线:乘公交91路到煤医冀唐学院站下车。

三、考试政策

(一)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政策按照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6〕196号)有关规定执行。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任意两个科目(模块)的考试;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任意三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并且同一编号的科目(模块)只能任选其一。

2、考试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有效期为三年。

(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所属单位及其它非河北省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各自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范围和科目(模块)数量,参加我省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注意事项

1、考试采取报考人员入场拍照方式采集照片,全部报考人员须于每场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2、首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须注册方可报名。因注册后不能在系统中再次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请考生务必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3、如注册过网上报名系统但忘记密码,可从注册时预留的邮箱中找回。

4、缴费注意事项:如银行系统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支付后,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未缴费,请您耐心等待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支付是否成功,切勿重复支付或自行删除已报考模块。

5、遇政策或技术问题,考生可与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315-2827463。

五、考试报名程序

自2016年6月13日起至6月20日止,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com.cn/websign_13/Default.aspx),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报考人员务必于报考信息提交之时起24小时内成功缴纳报考费用,否则报考信息自动作废。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得再办理科目(模块)修改及退费手续。

准考证打印: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后, 报考人员即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人每模块66元。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1个月内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成绩发布与查询”栏目公布。

八、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公布后,关于证书领取发放等事宜,请关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ts.lss.gov.cn)“职称考试”栏目或微信公众号“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附件:

1、考试场次安排表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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