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12-19来源:云南师范大学

一、报名条件及录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又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网址: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三)资格审查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于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2年1月10日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少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复试录取

我校将于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复试要求、复试名单、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于2012年1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graduate.ynnu.edu.cn/)网站进行公示。根据考生复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的不脱产的培养方式。在校集中学习课程的时间不少于1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主要在寒暑假,其中寒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一个月;暑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二个月。学完课程,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以后,回原单位边工作边撰写学位论文。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1年。撰写论文期间,需在校学习累计不少于二个月。

(二)学习年限:三年半。

三、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审批,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培养经费

三年半的学习培养费共计14000元(不含教材费及住宿费)。

五、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将在9个教育硕士招生领域中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招生领域如下:

序号 招生计划 招生领域名称
1 全校计划招生40名 学科教学(数学)
2 学科教学(物理)
3 学科教学(化学)
4 学科教学(生物)
5 学科教学(地理)
6 学科教学(思政)
7 学科教学(语文)
8 学科教学(历史)
9 学科教学(英语)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1—5516027

联系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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