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静宁县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2016-05-31来源:静宁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119号)精神,今年我县将继续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全省选拔12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我县选拔人数待全市指标分解下达后另行公示。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选拔范围。2016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静宁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每位考生只能选报“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至6月8日。

(二)报名地点。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程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填写《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再审查资格、录入信息、采集照片。报名时考生须携带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报名证件。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省外院校静宁生源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县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个别因婚户籍落入我县的外县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县,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县人社局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经市人社局盖章后生效,考前一周内考生凭照片信息采集校对单、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县人社局领取。

五、考试事宜

(一)考试时间

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平凉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由省、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六、录取上岗

(一)初选和体检

1、考试成绩公布后,县人社局按“三支一扶”岗位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二)审批录用

市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审核后,在平凉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三)培训上岗

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8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等待遇落实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附件:1.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2.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咨询电话: 0933—2528236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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